《目录清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自治区两级相关部门批准设
立的,截止2020年8月21日通辽市级的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凡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缴费人有权拒绝缴纳。
此前公布的《通辽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通辽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