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接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负责规范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负责组织、调度、协调全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办理上级转送、交办和到市来访事项;统计分析进京、赴区、到市走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