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尽心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区信访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近日,就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创新时代内蒙古信访工作新局面,《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信访局局长吴志强。
记者:请您谈一谈内蒙古自治区是如何结合实际学习贯彻《条例》的?
吴志强:《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学习贯彻《条例》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率先研讨、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自治区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举办全区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近300人参学。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纳入年度主体班次课程。全区各级举办《条例》专题培训300余场、集体学习1200余次,全区上下学《条例》、用《条例》氛围浓厚。
我们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积案化解实效,一大批时间长、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021年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吴志强在阿拉善盟信访局联合接访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在《条例》宣传方面有哪些实招,请您具体谈一谈
吴志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宣传工作是重要一环。我们因地制宜,采取线上线下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座谈宣讲和特色宣传结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了《条例》宣传的热潮。
一方面,强化媒体宣传。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时播发全区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动态,《内蒙古日报》自4月30日起开设学习贯彻《条例》专栏,连续刊发盟市、厅局“一把手”学习贯彻《条例》的心得体会29篇,各盟市委党报刊发所属旗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学习体会。自治区信访局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及时推送中央相关部门和媒体发布的宣传内容,发布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特色做法。
另一方面,实化集中宣传。举行《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组成若干《条例》宣讲小分队。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开展举行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组织一系列集中培训、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召开一次专题座谈研讨“五个一”系列活动,推动学习宣传持续走深走实。全区信访系统首批组建62支宣讲小分队分赴盟市基层进行宣讲。通过3家通信公司向全区2000多万用户推送了《条例》宣传短信。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开展“五进”活动2200余次,印制发放《条例》读本、宣传资料30余万份,创作各类宣传作品500余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些民族聚居地区结合实际翻译制作了《条例》蒙古语宣传册,深入牧区牧户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和以案释法,用牧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形式、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多元化宣传。乌兰牧骑宣传队、大漠驼乡宣传队把《条例》送到草原深处和边境农牧民手中。一些地区、单位利用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条例》宣传标语,街道、乡镇组织干部通过知识测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强化《条例》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2022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图为赤峰市巴林右旗巴彦琥硕镇信访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为村民宣传讲解《信访工作条例》。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