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信访局主要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反映信访问题。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领导批办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理结案工作;
  (三)调查研究基层重要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宣传工作;
  (五)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报告重要信访信息,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服务;
  (六)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注重加强信访法制教育,为信访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七)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旗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信访信息系统;
  (九)负责信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的维护、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
  (十)负责全市处理信访突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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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国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承办国家、自治区、市级巡视(察)组或督导组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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